“原本应该在2010年底就办好的产权证,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置业)直到今天仍然拖着不办理,且连个说法也没有。”"合同上规定90个工作日,产证办理下来,至今距契税物业费等缴纳已有半年多时间,电话咨询 0551-4428888、4428999接电话的一个年轻人(本地人)态度非常恶劣,直接说要告就告吧,不知道什么时候下来,合同写的模糊,无所谓!"近期接到近十个电话都是彩虹新城业主,关于彩虹新城产证迟迟不出的投诉,情绪激愤地指责被告的不诚信行为。堂堂的中铁集团,有这么不负责任的员工,谈何对买房业主负责??!!
专家支招:关于延期办证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得很明确: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卖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综上所述,责任是非均已明确。所以彩虹新城的业主们,你们可以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达到维权目的。而且政府部门也有监督管理职责,这也牵涉到房产局等多个部门的不作为。qbbs.soufun.com搜房论坛看房房产论坛购房搜房`ПΘМТΔ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