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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发展商处购房时,发展商应当明示那些事项?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10-25  /  浏览:538 次  /  

     

     
     

    答:在发展商处购房时,发展商应当明示的事项:

    (一)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

    (三)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四)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五)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六)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七)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八)物业管理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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