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广告位
    • 对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如何进入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11-29  /  浏览:548 次  /  

    答:根据“合肥[2001]94号”文的规定,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应补交市场地价。在该规定实施之日(即2001年7月6日)起一年内补交的,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补交地价的标准:1.市、区国有企业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2.市、区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市场地价的25%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

    (二)自办理手续之日起按相应房地产用途,重新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期。

    (三)原安居房进入市场补交地价的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房地产补交地价后,发(换)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进入市场。

    (五)上述规定不适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未交清市场地价或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

    (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未按上述标准补交地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但原福利、微利商品房除外。

    (七)对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

    • 最近浏览》》
    • 热门楼盘展示》》
    • 推荐出售房源》》
    • 最新资讯》》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肥东房产网 皖ICP备15003842号-2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区龙泉西路碧桂园南门公交站牌对面
    金币充值热线:13866118152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866118152 13866118052
    网站客服QQ:272404524 375855011 361163236 肥东房产网旗下有多个房产微信交流群和QQ交流群,请联系微信号feidongfangchan认证进入
    皖ICP备15003842号-2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