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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夫妻共有住房(非住房)转让手续费免收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03-26  /  浏览:1830 次  /  

     房产证上写着夫妻两人的名,现在一方想放弃产权过户到另外一方,是不是需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答案是不需要的,不仅是住房,非住房也是免收。24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要求进一步明确涉企收费相关问题的复函》,对几种情况明确表示免收交易手续费。

      合肥市对除工业项目以外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转让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对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微企业和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转让免收住房交易手续费。

      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新建商品住房2.5元/平方米

      存量住房4元/平方米

      新建商品非住房成交价的0.3%

      存量非住房成交价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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