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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6-01-26  /  浏览:2664 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肥东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对该公司“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肥东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共包含8个子项目。

    1、迎河家园恢复楼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885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435平方米。

    2、经开区东片区路网建设工程:山水路(佳木路-龙兴大道)、峰回路(佳木路-龙兴大道)、得心路(撮东路-龙兴大道)、日出路(四顶山路-龙兴大道)、瑶岗路(佳木路-龙兴大道)、醉翁路(山水路-瑶岗路)、北张路(瑶岗路-云归路)、蔚然路(瑶岗-中东大门)、虎山南路(龙城路-长江东路)、沙河路(金阳路-沿河西路)、新江安路(桥头集路-沿河西路)、沿河西路(长江东路-龙城路)、水关路(桥头集路-沿河西路)、桥头集南路(南环路-外环路)。

    3、双桥社区新农村安置房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450平方米。

    4、肥东县人民医院新园区工程:总用地面积11806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7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7万平方米。

    5、东城家园恢复楼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7.03亩,总建筑面积101335.21平方米。

    6、城南公园:总用地面积约94878平方米。

    7、区域配套小学工程:占地面积273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686平方米。

    8、区域配套中学工程:总用地面积49855.9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850平方米。

    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8.68亿元,项目于2014年3月28日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2014]105号文件批准立项。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不得任意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项目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优化临时弃渣场设置,合理调配项目挖方和填方。在弃渣过程中,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先修筑挡渣墙,以拦截弃渣流失。为防止施工期雨水对渣场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拟沿渣体坡脚线设置重力式干砌块石拦渣堤进行拦挡。本项目不设永久弃渣场,但考虑地块的施工进度,挖方在转运过程中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期需做好临时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建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商业餐饮业产生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医疗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的污水混合,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店埠河。项目污水排放不会降低项目区水环境现有功能。

    (2)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为燃气锅炉废气、汽车尾气、商业餐饮和食堂产生的油烟等,本评价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预留的专用废气排放通道通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在车库排风口的设计上,建议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进行设计,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应作消声处理,以减少对人们的影响。商业餐饮和食堂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入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项目运营后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空气环境质量功能。

    (3)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水泵、配电箱、冷却塔等公建设备噪声,以及汽车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该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将水泵等高噪声设施设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内,避开卧室设置,配电箱设置于专用配电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四周墙壁安装吸声隔声材料,冷却塔设置隔声屏障,排风口设置减振器等。交通噪声防护措施主要有环保拆迁、声屏障、植防护降噪林、跟踪监测等。在小区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防止出入小区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小区产生噪声污染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声环境能达到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学校和幼儿园生活垃圾、配套公建生活垃圾、医院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本项目设置垃圾桶对本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要求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在院区垃圾站内设置医疗废物储存场所,暂存后由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每日或隔日清运统一处置。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本区域内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肥东县经开区东片区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确保了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肥东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肥东县站北路综合楼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1-67707015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承工

    联系方式:0551-62638283

    联系地址:合肥市天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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