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存量房网签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市房产局决定自6月20日起的暂定两年内,我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届时,全市范围内通过经纪机构进行的存量房交易,必须通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
网签前须领取网络密钥 网络密钥是开展存量房网签的必备工具。市房产局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须在存量房网签工作开展前,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申领网签密钥。原则上每1名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都可以取得一个网签密钥。
据悉,网签密钥分为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和合同经纪人网签密钥。经纪机构管理密钥主要用于经纪机构对本单位经纪人员的管理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合同经纪人网签密钥主要用于对房源真实性的核对、经纪服务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订。
信息发布、签订合同全“触网”
全面推行网签后,经纪机构须核对委托卖方的身份信息、房屋信息(包括房屋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抵押或限制)等,对不存在的房源或有司法、行政限制的房源,经纪机构不得发布。
经过信息核实后,经纪机构可以与卖方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卖)》并编制《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方签字确认后,可以将房源信息、交易条件等内容录入存量房网签系统,在系统内挂牌发布。卖房人委托卖房可向如安廷房产销售有限公司等经纪机构委托。
买方在看中某一通过该系统发布的房源后,可以选择一家经纪机构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买)》。经纪机构把成交房源的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买卖双方确认后各自设置密码(用于变更和撤销合同),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网签备案单》,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在合同、备案单上签字盖章。
网签操作将从严管理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备案后,需要解除合同的,则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撤销合同备案。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买卖双方凭有效证件、相关资料及双方合同密码到原签约的经纪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备案。
此外,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卖方可凭有效证件、经纪机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及卖方密码至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单方解除合同。
市房产局还将加强对网签工作的管理,对各经纪机构、经纪人员有违法违规经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网签操作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