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盗窃的财物有点特别,是被害人家中的空调。
据了解,2018年12月20日,被告人马某某以租房子为由,到肥东县新城区彩虹新城汪某某家踩点,进屋观察屋内情况。当晚22时许,马某某驾驶面包车窜至经过事先踩点的汪某某家,用随身携带的扳手撬开一楼卧室的窗户,翻入汪某某家中。
马某某在寒冬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一楼、二楼两个卧室里的格力空调内机卸下,后又借助梯子将两个空调外机卸下。一番折腾后,马某某开车将空调运走。期间被告人马某某还顺手牵羊将卧室里存放的4瓶迎驾银星白酒盗走。
经认定,马某某盗窃的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372元,已构成盗窃罪。
最终,肥东法院对这个“不辞辛劳”的小偷依法严惩,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杨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