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聊天软件陌陌上结交一名异性,邀请对方来家中做客,殊不知竟约来一个“贼”。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害人张某某邀请网友到家中做客,结果财物被盗,损失6000多元。
据了解,2017年9月初,被告人贾某与受害人张某某通过陌陌社交工具相识,后二人偶有交流,成为朋友。
同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二人联系后相约在肥东县禹洲中央广场吃火锅。吃完饭后,张某某遂带贾某到其肥东县禹洲中央广场租住处休息,二人在客厅一起喝啤酒、看电影。
早上六时许,张某某回自己房间睡觉。随后,贾某一人在客厅沙发上休息,因生活拮据,顿生歹意,其将张某某的一台苹果MacBook笔记本电脑及皮夹内、包内现金2200元盗走。经认定,涉案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4346元。
最终,肥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责令被告人贾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6546元。
法官提醒,通过网络交友要提高警惕,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将网友带至家中等私密空间,防止相关侵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发生。
杨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