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埠镇人民政府关于《店埠镇定光社区棚改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6-22 / 浏览:3334 次 /
- 2019-06-22 更新 投诉举报
被征收人:
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镇定光社区老圩、新民组、兴下组、小郢组、上王组所有房屋,及该项目范围内的企业和地面附属物进行征收。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统一征收补偿标准,提升城市整体品位,依据《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东政〔2018〕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肥东县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2号)、《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东政办〔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店埠镇定光社区棚改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平、合理、科学,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本区域的被征收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定光社区或店埠镇征迁安置建设中心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及建议。
联 系 人:郭来勇,联系电话:67758227
2019年6月22日
杨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