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梁苑春天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经审查,现将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肥东县发展改革委同意立项《关于同意梁苑春天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立项调整通知》(发改投〔2019〕146号),项目代码:2018-340122-70-01-006077。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位于肥东县店埠镇,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12.535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0.4157公顷(耕地8.5255公顷),建设用地2.1195公顷。该项目拟选址用地规划用途部分为允许建设区,部分为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应及时调整规划,保障肥东县各类用地指标不突破省厅规定。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符合《安徽省居住建筑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建设单位和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是新建建设项目首次预审。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用地通过预审。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及供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7月3日。
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7日
杨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