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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市监稽〔2020〕50号 |
关于印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
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县局稽查大队 陈志年 朱捷
联系电话:67711788,QQ:2275806398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领域
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现就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相关会议精神,聚焦市场流通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靶向发力,强化行业监管,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黑窝点黑作坊、非法流动加油车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单位(学校)食堂、工地、冷冻冷藏库等为重点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监督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 稽查大队。
责任单位: 食品安全局、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年内见效。
(二)强化价格监管
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价格治理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突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 价格检查科。
责任单位: 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年内见效。
(三)强化竞争执法
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日用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加大垄断案件查办力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持续开展打击传销“皖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网络传销监测、传销态势感知能力,稳妥处置涉传线索。
牵头单位: 稽查大队。
责任单位: 市场规范科、价格检查科、食品安全局、企业广告科、各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年内见效。
(四)强化打假治劣
围绕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打假行动、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守护消费”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打击非法制售口罩违法行为联合行动,严格实行“五不放过”,追根溯源,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 稽查大队。
责任单位:质量认证科、市场规范科、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开展线索排查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线索中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
(二)有序推进乱象治理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农(集)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逐一梳理辖区内市场经营情况,完善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并公示一批市场流通领域违法大案要案,严厉震慑违法行为。对突出问题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合惩戒
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行业、场所以及司法机关提供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加强重点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对涉黑涉恶人员办理新设立企业登记时依法实行警示和限制。依法依职责配合金融主管部门对涉及金融领域业务严格准入管理,大力清理整顿无证无照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行为。
(四)畅通行刑衔接渠道
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重大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移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介入,适时同步开展案件物证抽样取证。
(五)着力加强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保持群众关注热度,进一步打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斗争重大战果和典型案例,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对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要表扬先进典型,鼓舞斗志士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热情。
四、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0年4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包括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总结提升3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8月)
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坚持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营两手抓,深入摸排和梳理行业领域中存在的乱象行为,切实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上,依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持续形成乱象治理高压态势。
(二)持续巩固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
在前一阶段乱象治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原因,科学研判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乱象形成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对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持续实行露头就打,严防反弹。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促进重点行业良性发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着眼长效常治,对市场乱象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梳理总结,及时转化为长效机制并加以推广。不断加强市场乱象治理制度建设,促进市场乱象得到有力、有序、有效治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锁定目标,切实扛起乱象整治责任,持续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要紧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的乱象整治,要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完善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部门内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行业乱象治理工作。
(三)深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要加强对乱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四)深化统筹结合,强化信息报送
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机结合,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序推进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每月19日前,各市场监管所要梳理当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县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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