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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及委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随着我县即将进入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疫情发生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认真做好全县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根据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合疾控函〔2020〕30号)和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现制定印发《肥东县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方案》,请贯彻执行。
附件:肥东县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方案
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肥东县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方案
肠道传染病作为我县重点防制的急性传染病之一,其具有发病率高、影响面广等特点。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认真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合疾控函〔2020〕30号)和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科学、规范开展霍乱防制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县卫健委是全县霍乱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指挥、监督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制领导组和抢救治疗技术组,对本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开展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各医疗机构要与院内腹泻病门诊、检验科、急诊科、内、儿科等相关科室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县疾控中心要成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领导组和2支以上肠道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小分队,做好人员、检测耗材和消杀药品的储备;开展培训、监测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突发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负责检查指导各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并做好电话记录工作。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腹泻病门诊发现霍乱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1小时内形成初步报告,并上报至县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并在核实后2小时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及《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的指导进行报告。县疾控中心要适时开展风险评估,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二、扎实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一)腹泻病门诊设置与监测
医疗机构要按照《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机构感染性疾病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 )文件要求和《 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开设腹泻病门诊。5月1日~10月31日为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
设立肥东县人民医院为一类腹泻病门诊监测点,一类腹泻病门诊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腹泻病门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形成功能齐全的独立小区,做到“二专六分开”,即专职医护人员、专用厕所、诊疗室、观察室、药房、检验、挂号、收费分开,确保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
除县医院外其它县乡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均为二类腹泻病门诊,要求二类腹泻病门诊须配备专用诊疗室及专兼职人员、专用厕所或专用蹲位。
对在腹泻病门诊就诊的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对于有霍乱相似症状的病人、以及其他临床医生怀疑的病人必须采集粪便、肛拭子或/和呕吐物等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在5-10月,肥东县人民医院一类腹泻病门诊的腹泻病人病原学检索率不低于腹泻病门诊就诊总数的40%;其它县乡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二类腹泻病门诊送检的腹泻病例是本院腹泻病门诊接诊的腹泻病例数20%以上;大便常规镜检率≧80%。
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培养出的霍乱弧菌阳性标本应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进行鉴定和菌株药敏实验,以指导医疗机构治疗用药。霍乱病例必须由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诊,县疾控中心对已确诊的辖区内病例进行报告。
(二)腹泻病门诊的登记、报告管理工作
全县各腹泻病门诊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工作,使用统一、规范的《肥东县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病例登记簿》,登记时必须逐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信息完全,不得有缺项、漏项,住址应书写到最小单位。 “初诊疾病”栏目应填写具体疾病名称,不得填写“腹泻、肠道感染、分泌性腹泻”等泛指名称。
腹泻病门诊大便常规独立登记。要使用全县统一的《肥东县医疗机构检验登记本》,检验科大便常规登记时应认真逐项填写,对与传染病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结果反馈”一栏中必须有送检医师签名。
各腹泻病门诊每逢周一将上一周腹泻病人就诊人次、伴无痛性腹泻人数、伴米泔水样便人数、培养情况,按附表1的要求通过县疾控中心急传科QQ群(62629273)报至县疾控中心急传科;县疾控中心急传科每周二上午10时前审核汇总各腹泻病门诊工作情况周报表(附表2),并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应急办(hfcdcjck@163.com)。要求各腹泻病门诊周报及时率100%,周报准确率100%。
(三)外环境及食品监测
5-10月 ,县疾控中心要重点开展对海、水产品的监测工作。每月监测海、水产品不少于10份 。
外环境和食品监测报告实行月报告制度。县疾控中心于每月5日前根据上个月外环境检测结果,按附表3要求填写报至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一旦有阳性结果,须立即上报。
(四)做好霍乱诊断试剂、保存液的储备、供给
县疾控中心要做好霍乱诊断血清、快诊试剂盒的采购和储备工作,确保在每年5月1日前将霍乱弧菌保存液及时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确保其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例,2小时内将采集样本送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三、做好培训演练、健康教育及风险沟通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在流行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开展对疾控、临床、检验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演练,主要为霍乱等重点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和报告要求、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和防控水平。
县疾控中心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的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尤其要加强儿童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严格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和有关预案的要求,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指导思想,做好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仿制措施。对疫点、疫区坚持 “早、小、严、实”的原则处理,对传染源要严格隔离治疗,霍乱病人应就近送指定医院进行治疗,不允许长距离运送或转院。
一旦发生霍乱疫情或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填写上报霍乱个案调查表和个案基本信息表。并对霍乱病原学确诊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带菌者数、死亡人数、疫点疫区检索、疫情进展和控制等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五、加强指导,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县疾控中心在县卫健委统一部署下,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和信息交流;负责腹泻病门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一)业务指导
5月份,县疾控中心对县乡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的腹泻病门诊开诊情况、预检分诊、规范登记、大便镜检、阳性病例反馈机制、报告、送检培养,急诊科、内、儿科及腹泻病门诊和检验科等与院长签订责任状落实情况、腹泻病门诊及腹泻病门诊厕所日常消毒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以文件通报形式于6月2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应急办。6-10月县疾控中心每月分二组对县乡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腹泻病门诊正常开诊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指导,检查时随机抽取不少于20例腹泻病门诊登记病例数与霍乱弧菌培养登记数核对,核查腹泻病门诊规范登记完整率、弧菌培养率、周报及时率、准确率。针对每家腹泻病门诊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期复核指查。
腹泻病门诊考核结果将纳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成绩。
(二)实验室质控
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腹泻病门诊应进一步提高肠道实验室技术、设备和操作规程,加强检验质量控制和提高检验水平,随时迎接市疾控中心抽查4号平皿、碱性蛋白胨水、增菌液或进行盲样考核。
5-10月,肥东县人民医院腹泻病门诊每月送10例已双培养的腹泻病例至县疾控中心做双培养平行样检测,检验和提高霍乱弧菌、痢疾杆菌双培养技术水平和质量。
县疾控中心每年11月20日前将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总结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应急办。
附表:1.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周报表
2.肥东县腹泻病门诊工作情况汇总周报表
3.肥东县霍乱弧菌外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表
4.肥东县腹泻病门诊设置一览表
5.肥东县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病例登记簿
附表1
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运转情况周报表
报告单位(盖章): 周报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腹泻病人就诊人次 | 伴无痛性腹泻人数 | 伴米泔水样便人数 | 霍乱培养 | 腹泻病种分类 | |||||||||||
培养人次 | $('#tousu').on('click', function(){ layer.open({ type: 1, title :'投诉举报', area: ['600px', '300px'], shadeClose: true, //点击遮罩关闭 content: $('#tousut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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