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广告位
    • 购买第二套住房 市民热情不如以往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1-05-17  /  浏览:1434 次  /  
    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市民仅占全部贷款购房者的15%。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热情明显下降

           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公积金投资购房,今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者,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我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从3月1日起,市民如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为40%,利率是5年以下为4%,5年以上为4.5%。
            据悉,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主要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我市目前暂按原“认贷不认房”的方法审理贷款,如申请人之前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就属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如申请人虽购买了三套以上住房,但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仍可视为首套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优惠。管理中心营业部负责人介绍,与去年相比,3月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比例仅下降5%,对我市房价并未造成影响。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肥东房产网 皖ICP备15003842号-2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区龙泉西路碧桂园南门公交站牌对面
    金币充值热线:13866118152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866118152 13866118052
    网站客服QQ:272404524 375855011 361163236 肥东房产网旗下有多个房产微信交流群和QQ交流群,请联系微信号feidongfangchan认证进入
    皖ICP备15003842号-2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