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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为多得征地拆迁补偿款离婚结婚再离婚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1-06-20  /  浏览:1164 次  /  

    和丈夫离婚,和陌生人结婚,再顺利地离婚,又和前夫复婚。家住南岸的刘兰,之所以想这样折腾,就是为了多得一份征地拆迁补偿款。

    然而,她没有算到的是,不但钱没有拿到,第二次离婚也差点没离得脱……

    先离婚再结婚 可以多分9万元

    刘兰是南岸区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去年底,刘兰所在的村要被拆迁。当地征地拆迁政策中规定,非本村户口村民,结婚到本村的,也可以享受安置待遇。

    何不趁着这次机会捞一笔呢?

    刘兰平时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也不多,打起了拆迁补偿款的主意。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丈夫,两人一拍即合。两口子一商量,还真有了一个“好办法”。

    这个好办法就是:刘兰先和丈夫离婚,再找一个外村的人结婚。这样算下来,她可以多分到9万多元。

    离婚第二天,她和初次见面的人结了婚

    说干就干。刘兰通过中间人,很快找到了长寿区的黄杰,让他当自己假结婚的对象。她还答应获得钱款后,分给他们两人一定的数额。

    去年12月8日,刘兰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第二天,刘兰就与初次见面的黄杰在南岸区登记结了婚。

    一切都办妥了,就等着领取征地补偿款了。

    “你独占了补偿款,我坚决不离婚”

    然而,令刘兰没想到的是,她结婚的时间超过了政策的规定期限,不能获取征地拆迁补偿。

    刘兰本来打算,在拿到钱后就和黄杰离婚,然后再和前夫复婚。现在钱虽然没有了,和黄杰还是要离婚的。

    然而,当她告诉黄杰没有获得征地补偿款,还要离婚时,黄杰不答应了。

    黄杰说,刘兰在欺骗他,是她独占了补偿款,所以坚决不肯离婚。

    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兰无奈之下向长寿区法院起诉,希望尽快结束这场婚姻。

    法官告诉黄杰,他和刘兰的婚姻行为本属于无效,他们的行为也是对国家政策严肃性的一种公然藐视。

    黄杰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随后,刘兰也向法院申请了撤诉,双方协商好尽快结束这桩荒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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