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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登记写谁名字更合适?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2-07-21  /  浏览:1473 次  /  

      在自住购房者中,准备买婚房的占了不少,其中又以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居多。而这一人群大多事业刚刚起步,所以最流行的做法就是“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还贷款”。不过,等到真正看中房子,要签订购房合同了,“产权证上到底写哪几个人的名字”往往就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产权登记五种做法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小谈五种产权登记方案
      对于以上种种产权登记方案,其实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只是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上述产权登记的方案都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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