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对“合肥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合肥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是由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项目于2012年8月7日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2012】233号文)文件批准立项。合肥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是由北张路、蔚然路、深秀路、佳木路、日出路、瑶岗路、西大路、撮东路及四顶山路等九条道路组成,红线宽30m~60m,总长16.0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总投资约181800万元。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调查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计算和核实项目排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对于项目区景观的影响;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为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环保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价的主要专题有: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
本次评价重点专题为:施工期水、大气、声环境影响评价;营运期声、大气环境评价;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三、征求公众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内容主要包括:
⑴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⑵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⑶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⑷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与以下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唐杨路32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 7707067
②评价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评价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7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263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