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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腐突破口:官员房产公开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3-10-22  /  浏览:1575 次  /  

     官员财产公开成为中央纪委专家座谈会上的焦点,代表了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高度瞩目,代表了公众对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强烈期待。从官员房产公开和“新官”财产公开入手,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改革,条件已初步具备,时机正渐趋成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日前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多名专家建议尽快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认为这是国际反腐败斗争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只要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

      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保障这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是社会各界呼声很高的一项重大改革议题。在新一届中央纪委组织的专家座谈会上,官员财产公开成为专家建言最集中的焦点,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高度瞩目,代表了公众对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强烈期待。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其中包括官员向有关部门申报个人和家庭财产的内容。这里的“申报”与“公开”仅一词之差,内涵却大不相同,前者是官员申报的财产信息由有关部门内部掌握,作为有关部门对官员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依据;后者是官员的财产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甚至向社会公开,作为媒体和公众对官员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依据。从“申报”到“公开”看似只有一步之遥,要跨过这一步却异常艰难。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就官员财产公开进行探索、试点,力求为实行官员财产公开找到突破口,以此正式启动改革,并在改革中逐步排除各种阻力和障碍,最终全面确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在此现实语境下,这次座谈会上专家就官员财产公开建言中的两条建议,值得引起特别的注意。一条建议是,从官员房产公开入手逐步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由于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核查官员的全部收入和财产难度较大,但房产价值相对较高,房产实名登记已实现全国联网,查清官员及其配偶子女名下的房产,由此掌握官员的部分或大部分财产信息,在技术层面已经没有障碍。近段时间,网络频频曝出某某官员拥有几处、十几处房产的消息,有的经过职能部门调查得到了证实,如果“房叔”的房产与其正常收入不相称,也就露出了腐败的马脚。这些足以说明,房产信息是官员财产信息的核心信息之一,将官员房产公开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一个突破口,从技术手段和实际操作上看都是没有问题的。

      另一条建议是,财产公开从新任命和新提拔的官员做起,谁想从政,谁先公开,谁想升迁,谁先公开,“新官”任前公开一次,上任后公开成为定制。这种“老官老办法,新官新办法”的设计,体现了以增量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战略思维——“新官”是改革的增量,“老官”是改革的存量,从增量而不是从存量入手启动改革,更易于减少矛盾和阻力,更容易实现突破。随着增量的发展和成长,一部分增量也逐渐成为新的存量,旧有存量则日渐减少消退,增量改革就会形成持续稳定并不断壮大的力量,从总体上全面改善存量的结构和质量。中国改革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证明,增量改革战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将“新官”财产公开作为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随着“新官”财产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层级不断提高,增量改革将成为势不可挡的洪流,对存量改革产生强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最终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全面开花结果。

      从官员房产公开和“新官”财产公开入手(两者可分别实行,也可并行不悖),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改革,条件已初步具备,时机正渐趋成熟。改革从这“两点”突破,道路就在前方。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形象,澳门终审法院19日在其网站首次公布了被称作“阳光法”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成员、立法会议员、司法官及各局级官员等400人已申报财产。

     特首崔世安只有3套房产

      由于申报内容不包括不动产价值、配偶财产等数据,财产申报就集中体现在房产项目上。澳门官员身家“大起底”,但申报方式各有不同,有的人巨细无遗地连所持墓穴、电动车位也罗列其中。

      据澳门终审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行政长官崔世安所填的资料中,现有3套房产,其中包括一个分层楼宇中的单位,作居住用途;一幢两层高的房屋,作租赁用途;3个车位,作私人车辆停泊用途;一个在内地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但只拥有五成业权。另外,在非营利组织的成员身份中,崔世安还申报了澳大校监、理工学院咨询委员会主席、科大荣誉校监等10项兼职。数据显示,崔世安并无商业企业或工业场所,也没有公司股份、出资或其他的资本参与。

      司局长多有物业 穷者称无房

      至于澳门的5位司长方面,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保安司司长张国华、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及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均申报有2至7个在澳门和内地的物业。

      除了行政长官及5位司长基本上持有外地物业,不少局长亦钟情投资外地不动产。

      行政公职局长朱伟干除在澳门本地坐拥3套房产及两个车位外,另有9个在外地的房产、车位及铺位;社工局长容光耀在葡萄牙有一空置房产,另在内地最少有5套房产作投资保值;其他人如廉政专员、终审法院院长、法务局、劳工局、房屋局、民航局局、治安警察局以及运建办主任和多位司长办公室主任等,均列明持有外地不动产。

      由于数据由申报者自行填写,各人数据详述不一,消防局长连两个电单车车位也有申报;更有甚者,前电信管理局长陶永强还申报了4个墓园穴位。但最令人惊奇的是,个别官员的不动产栏目上竟然是空白,这些“穷人”包括海关关长、民署管委会代主席等;而法改局长索性填上“没有(房产)”二字。

      200多铺位成“物业王”

      立法会议员陈明金所填资料最为详细,巨细无遗地申报了长达16页纸。他自称拥239个铺位、53套住宅、87个车位,还持有100多家商业企业及公司股份,他也因此荣登“铺王、车王、住宅王、公司王”宝座。

      与“物业王”形成对比的是,议员麦瑞权、区锦新均显示为“无物业、无车位、无公司”的“三无人员”。

      区锦新受访称,如实申报,确实没有物业在手。麦瑞权的登记则闹出“罗生门”。麦瑞权受访时坚称,18日早上向当局提交13页纸,当中一定有提交物业和公司信息。但终审法院则回复称,已如实无误地把麦瑞权提供的全部数据上载至网上公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首次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长林郑月娥拥有四处物业与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并列第三。(8月21日人民网)

      看到港府的官员财产公示,我们不禁“灵感”一现——国内官员的房产公开何时普及?面对我们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千呼万唤不施行,难道不能从官员的房产公开新辟一条蹊径?

      有关官员财产公示难的问题,要数中央党校主管主办的《学习时报》今年5月发表署名仲武冠的文章了,这篇题为《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之路还要走多远》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工作之所以难以取得进展,主要原因在于存在着财产统计困难、赃物折算困难和灰色收入监控困难等三大障碍。因此,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

      官员财产公开10年太久,官员房产公开是否立等可取呢?受到港府官员房产排行榜的启发,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居然发现了“新大陆”。早在2009年12月湖南湘乡市即首开官员房产公开“先河”,包括市委书记李世宏和市长阳建明在内,全县69位副县级以上干部住房信息挂在了《湘潭廉政》和《中国湘乡网》上,希望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而此次公示的背景是,中纪委在湖南进行领导干部住房信息公示试点,湖南选取湘潭市为试点市,湘潭市则把湘乡市作为首个试点县市。此事随后引发网络强烈关注,许多网友给予肯定与支持,但也掺杂不少质疑声,不过最终谁也不能否定其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积极意义。

      与湘乡市主动公开相比,有一种被动公开则令人百味杂陈。今年6月,网上一则“落马官员房产公示”十分抢眼,原浙江省药监局长黄萌以84套居首,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则以46套位居第二,原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局长耿小军、原青岛远洋集团副总宋军、原山西省蒲县煤炭局长郝鹏俊、原上海市房管局第一副局长陶校兴拥有的房产都在30套以上。我还看到一个惊人的数字,据监察部公布的数字,2011年全国查处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党员干部2349人,涉及住房6398套。

      综上情况,以官员房产公开拓展官员财产公开具有现实意义。第一,港府有先例,内地有实践,公开有何难?只要有决心,愿意真实践,何愁公开难?第二,无论从落马贪官房产公开的惊人数额比较,还是若干官员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查处情况考量,官员房产公开都有必要,而且还很紧迫,其对于预防和查处官员腐败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从公众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的强烈期待以及彻底公开官员财产确有难度看,需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而公开官员的房产显然有“示范引领”和“疏导公众情绪”的作用,更可以增强社会监督的功能,还迟疑什么呢?

     从时下的民情和各地的试点经验来看,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新任官员财产公开,分别是两个不错的突破口。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房叔”“房姐”“房妹”等一系列事件的发酵,引发了各界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关注。有专家由此提出,“应以房产信息公开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

      从2012年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陆续探索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新华社记者走进这些试点地区采访发现,不管是“一刀切”还是“分步走”,各地的多样性探索实践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前天,习近平在中纪委全会上说道,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毫无疑问,要用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官员财产公开就是一个好的制度。

      从不少官员近来表态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正在成为官民的共识。官员财产公开的实施需要分阶段、分步骤,需要试点,但全国层面也可以选择好突破口,适时推进。

      那么,官员财产公开从哪里入手最好?从时下的民情和各地的试点经验来看,公开官员房产信息、新任官员财产公开,分别是两个不错的突破口。

      房产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财产,而且我国也有着完备的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从技术上来说,并不困难。

      而且,也没必要有太多顾虑。就拿磐安县旅游局副局长虞晓峰来说,财产公开显示他有三套房子。这一开始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压力,受到网民的强烈质疑。但是,他解释说“参加工作17年,老婆参加工作也20年,三套房子总价150万元左右,但房贷就有80万元”。这样的解释合情合理,民众也能理解接受。对虞晓峰来说,就没有什么压力了。

      另外,从各地实践来看,把财产公开设定为新任官员任前的必经程序,也是一个较容易推行的办法。如果说所有官员的财产一下子公开,实现起来难度太大的话,那么让一部分官员财产先行公开,也是可以接受的结果。多年以来,一些关键领域的行政体制改革遵循的都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这一方面减缓了阻力,让改革得以启动,一方面在积累了一定经验之后,也为全面改革提供了制度和民意基础。

      其实,官员财产公开的正面价值,或许远远超过很多人包括官员们的想象。官员财产公开固然会带来压力,但也有官员认为,财产公开是一件好事,“对干部而言,这不仅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保护。”如果能从“保护官员”的角度看问题,财产公开的压力会减少很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尽管仅靠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不足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这一定是制度铁笼必不可少的一道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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