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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10-23  /  浏览:465 次  /  

    答:根据《肥东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同样的,其它城市,到本城市的房管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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