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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10-24  /  浏览:616 次  /  

    答: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1)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

    (3)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国有企业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拔;

    (6)非父母与子女之间、配偶之间的房地产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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