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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肥东县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 资讯类型:肥东新闻  /  发布时间:2022-07-31  /  浏览:385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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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共公服务体系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十大暖民心行动方案》和《合肥市快乐健身行动方案》,补齐短板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丰富赛事活动供给、做好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让快乐健身融入生活、成为常态、全民享有,人民身体素养、健康水平、幸福指数普遍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建好举步可就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到2023年,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面覆盖,完成全县居住小区和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全面落实城乡健身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到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70公里,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

    (二)普及提升健身水平,办好群众身边体育赛事。

    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辐射功能,以赛促练提升健身水平,带动乡镇、社区开展基层体育赛事,实现城乡健身水平均衡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结合实际,围绕群众身边,突出群众需求,充分利用区域空间,科学布局,统筹建设各类型健身场地设施,实现群众就近就便健身。

    1.建成县、乡(镇)、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到2025年底,县区“五个一”(1个体育馆、1个体育场、1个游泳馆/池、1个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100%建成;社区“两个一”(1个室内健身俱乐部、1个室外健身广场)100%建有。2022年,乡镇“三个一”(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室外全民健身广场、1个笼式多功能运动场)100%达标。

    2.严格落实居住区配建标准。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体育行政部门参与验收,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严格用途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健身设施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各地要紧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3.加快健身器材更新升级。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对2014年前配建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器材更换升级,对未配建健身器材的居住小区要按照需求因地制宜配建适量健身器材,对已建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2022年起按比例进行更新。

    4.加大公共健身设施建后属地管护力度。把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的管护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乡镇、开发园区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人员及经费保障,确保健身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二)加快县域健身步道建设。

    努力打造县域健身步道慢行系统,充分利用城乡空间资源,建设立体化、互联互通步道网络,丰富群众综合健身空间。

    1.加大健身步道系统建设。县资规局、住建局将健身步道建设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在城区公园、水岸、街区、绿化环廊等公共区域建设7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骑行道。打造白马山、浮槎山登山步道,设置标识标牌、休息驿站。2022年,建成20公里健身步道、骑行道。

    重点打造“四圈一中心”,即:体育公园健身圈、和睦湖公园健身圈、店埠河健身圈、右岸公园健身圈,县全民健身中心,贯通、连接,形成县城区健身带。

    2.全面落实“体绿结合”。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新建公园要将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建设内容,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统一管理维护,原则上体育场地设施的面积占比不低于公园占地面积的15%;合理预留体育公园(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建设空间,“十四五”期间,每个乡镇、开发园区人口聚集地要新建1个一定规模的体育公园,在城区新建1个大型主题体育公园。

    (三)加强城乡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全面盘活闲置空地,集约改造,复合利用,拓展公共体育场地空间,完善功能配套建设,打造一批群众真正满意的休闲健身圈。

    1.盘活城乡空间资源。实施科学布点、见缝插针配建健身设施,提高城区空间综合利用率。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深挖城区、社区、乡镇的空闲地、边角地等,建设部门统计辖区高架桥下、老旧厂房、公园绿地等可利用场地,按照“因地制宜”“一处一策”的原则,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推动健身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共建共享。

    2.实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共享。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实施安全隔离改造,实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力争到2025年底,我县符合改造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改造率达到100%。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照开放共享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对学校体育场地进行运营管理。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以群众健身需求为导向,推动健身指导普适性与针对性均衡发展,实现“人人想健身、人人有指导、健身讲科学”。

    1.加强健身指导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加大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拓展培训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每年培训认证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50人。每个社区配有不少于1名社会指导员。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动态管理和健身指导评价,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线服务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体质检测服务,为各类人群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

    2.实施赛事活动提品质行动,打造本级系列赛事品牌。以群众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丰富人民群众乐于参与的赛事活动体系,积极打造“传统节日赛事体系、阳光体育赛事体系、银发赛事体系、高水平赛事体系、传统品牌赛事体系等”。打造“一县多品”的全民健身赛事品牌,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继续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乡镇四级联赛。围绕岱山湖、撮街、白马山、浮槎山、青阳山和管湾湿地公园等自然人文资源,积极开展徒步、登山、露营、定向越野、龙舟等群众性赛事活动。倡导举办社区运动会、楼宇运动会、邻里健身节等贴近生活的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全民健身活动城乡均衡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各乡(镇)、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2.建立推进考核机制。对“快乐健身行动”按月统计、按季通报、适时调度、半年推进,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开发区和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大经费投入。

    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县彩票公益金收入要100%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的50%支持各乡(镇)、开发区体育事业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及体育强省资金,同时要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利用《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赛事活动奖补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三)加大土地供给。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四)强化宣传推广。

    利用“报台网端微”媒体资源全面宣传推广文明生活方式、健康第一理念、科学健身方法等。高铁站、城市公交、地铁、公园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广告牌,应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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