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团购优惠、免费委托登记肥东地区买房、卖房、求租、求购房产信息,最快当天成交!挂牌询价热线:0551-67758111(同V)13866118152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很多地方都在拆迁,有的拆迁户拿赔偿款,当然也不乏很多需要房子住,拿了房票直接去市场购买新房。目前肥东县房票拆迁安置政策已经全面执行,如下是肥东县拆迁补偿与房票安置的相关热门问题的详细解答。
本文为文末有权威的肥东县拆迁安置补偿与房票安置相关政策文件细则资料,可公众号留言,免费领取下载。
一、肥东县范围内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如何确定?
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含直管公房租赁证或者直管公房租赁协议)、房屋登记簿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记载的面积和用途,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记载为准。
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2008版地形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确定房屋有效面积给予补偿;2008版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结合2008年1月1日后至2010年12月31日前最邻近的影像图确定房屋有效面积给予补偿。
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肥东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15㎡)×(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
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
三、肥东县范围内拆迁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费如何确定?
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实际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至房屋安置结算截止之日止。
征收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18个月以内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30个月以内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征收房屋实行期房安置的,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后,应当对按期办理回迁安置手续的被征收人再按照规定标准额外支付不超过2个月临时安置费。
征收房屋实行现房或者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乘以被征收房屋区域临时安置费标准计算。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照5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非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计算。
四、房票拆迁安置是什么意思?
房票安置方式是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一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由选择。房票安置指征收人比照原地或者就近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政策,将应安置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用于房屋征收安置。
房票是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屋的资金凭证,房票式样统一制定,实行实名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享受的政策性补助,适用于房票安置。
五、实施房票安置的意义与好处有哪些?
1、有利于加快解决“难安置”问题。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既解决了自身安置住房问题,又解决了我县“难安置”问题。
2、有利于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房票安置具有更灵活、更实用、更实惠的特点,可满足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
3、有利于避免安置房闲置浪费。部分群众安置有多套住房,存在闲置浪费现象。选择房票安置后,安置房建设总量减少,能有效避免闲置浪费现象。
4、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能加快房地产项目去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六、房票安置办法适用区域范围是什么?
房票安置办法适用于肥东县范围内店埠镇、撮镇镇、长临河镇、桥头集镇、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牌坊乡范围内纳入“难安置”问题治理任务中的未安置项目或未安置结束项目,其他征迁项目纳入房票安置的须经县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七、肥东房票安置5条奖励措施:
为鼓励群众使用房票,采取以下5条奖励措施:
1、房票可购买商品房,包括商业、办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其价格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被征收人与企业自行协商。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全部房票安置,也可以选择部分产权调换+部分房票安置;用于购房的资金,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90%。被征收人用房票抵付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可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由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拨付至乡镇(园区),乡镇(园区)再支付给被征收人。
选择期房房票安置的,按照临时安置过渡费标准(面积按房票中的应发放临时安置过渡费面积计算)发放奖励至合同约定交房当月止。
选择现房房票安置的,按照临时安置过渡费标准(面积按房票中的应发放临时安置过渡费面积计算)发放奖励至合同约定交房当月止。
3、给予被征收人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3%政策奖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买商品房安置,且用于购房资金达到或超过房票金额90%的,另给予被征收人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3%政策奖励。3%政策奖励由乡镇(园区)统一支付给被征收人。
4、房票可用于被征收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不得提现、转让、赠与、买卖、抵押、质押。
5、房票逾期未使用的,继续享受原先各项征迁安置奖励政策。房票有效期。房票自开出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超过24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视为自行放弃房票安置政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据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按照原协议继续给予产权调换,前期停发的临时安置过渡费据实补发,原先应享受的各项征迁安置奖励政策继续执行。
八、房票票面金额如何确定?
房票票面金额由应安置面积价款、搬迁补偿、原房屋装修补偿、构筑物(附属物)补偿费及按时搬迁奖励补助等政策规定的补助组成,临时安置过渡费不计入房票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应安置面积×安置房市场评估单价+附属物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搬迁奖励补助+政策规定的补助+原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中的应得款或减应付款)。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全部房票安置或者部分房票安置+部分产权调换。选择部分房票安置+部分产权调换的,应安置面积(含高层奖励面积在内)不得少于130平米,部分产权调换剩余面积不得少于50平米。
九、如何确定房票安置评估基准价
应安置面积单价采取“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评估”模式,由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选择并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周边或就近建设安置房的市场价值,评估出基准价格,经县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应安置面积单价。
十、参与房票安置小区楼盘与房源有哪些?
房票安置只可以购买新房,不可以购买二手房。
房票安置的房源为自愿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肥东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现房或已办理预售许可证且三年内可以交付的期房。
目前肥东大众路板块尚泽、伟星、中海橙郡,和睦湖板块琥珀,撮镇四季云璟等楼盘均支持房票,可以直接购买。具体的楼盘名单是动态更新的,具体支持小区可以进一步找站长沟通(杨超13866118152)。
十一、房票安置买新房操作具体程序手续
1.被征收人凭原来签订的《肥东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与乡镇(园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协议,并根据签订的协议确认房票金额。
2.被征收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协议后,在约定时间内到乡镇(园区)领取房票。
3.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参与房票安置的新建商品房,持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征收人提出申请,乡镇(园区)核实后与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房票结算相关业务。
$('#tousu').on('click', function(){ layer.open({ type: 1, title :'投诉举报', area: ['600px', '300px'], shadeClose: true, //点击遮罩关闭 content: $('#tousutip') }); });